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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一片狼藉,熊熊烈火火,光冲天,浙江龙游发生特大交通事故,5人连环相撞,导致6人死亡。事发时间为6月23日13时51分,具体位置位于浙江衢州龙游县351国道龙游段窑三线灯控路口。
当时是有若干车辆正在路口正常等待红绿灯,谁也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大的交通事故!从报道信息显示,当车辆们都自觉停在路口时,一辆飞驰的车辆快速奔驰而来,引发5辆汽车连环相撞,接着突然有车辆剧烈燃烧,车祸现场很快浓烟滚滚,火光冲天,而且从相撞到起火都发生在一瞬间,根本没有让人反应的时间。而且我们从现场的视频可以看到,在事故现场,有部分远距离的围观群众,一辆轿车在短时间内迅速燃烧成残骸,场面惨不忍睹。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燃烧引发的黑色浓烟覆盖了半边上空。天空也是灰蒙蒙的能见度非常低,如果在现场的话,可以想象得到,空气质量一定非常的差,呼吸进去的空气有可能非常的呛人,甚至还有毒气存在空气中的可能性,所以对于这种事故还是不要近距离围观为妙,以免吸入有害气体损伤呼吸系统和免疫系统,而在现场,事故已经造成了而被拥堵的汽车排成了长队,而据媒体报道这起突发的交通事故,目前一共造成6人死亡、2人轻微伤。
有网友提起了一个疑问,那就是,一般的车辆撞击,哪怕速度非常的快,最多是造成车辆物理性的破损,最多是由于速度冲击而碾压导致人员伤亡,而这次事故为导致这么令人恐惧的熊熊烈火而呢?金宝每日说法根据多面对交通事故的观察和分析,觉得很有可能是新能源车电池起火导致。因为通过燃烧速度和浓烟,你会发现起火的速度十分快,快到根本没有反应时间,让你然后结合被燃烧的小轿车残骸来看,新能源汽车引发的燃烧种类可能性更大,基本可以排除货车燃油箱被撞击燃烧,因为燃油车起火的速度与新能源起火的速度还是有差异的。而死了这么多人,极有可能就是速度的冲击加上燃烧速度太快无法迅速逃离现场导致!
那么,此次事件有何法律要素?那个开车冲击的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一般法律来说,这辆车高速冲击其他正常车辆,首先就是属于违规造成了交通事故了,交通事故本身来的民事责任说,他是应当负全部责任的。但是他是否触犯了【交通肇事罪】,还要对事故进行鉴定,首先要排除他的车辆是否属于突然发生车辆失控的事故。如果是车辆突然失控,那么主观上就已经排除了犯罪的故意了,不能定刑事犯罪!然后,也需要鉴定其他人员的死亡是否是撞击事故本身导致的,如果是撞击本身导致的,再加上主管有犯罪故意的话,那么无疑是触犯了刑事犯罪的。而如果经过鉴定,撞击本身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而是撞击后由于新能源汽车的质量问题导致快速燃烧进而导致人员伤亡,那么从刑法上来说,死亡与行为人的行为就不具备必然的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当然他的民事责任还是需要承担的!
目前为止,具体责任如何划分,还有待当地权威机关部门的公平客观的调查与鉴定,同时我们也应当知道,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那辆告诉撞击的车辆是导火索,所以我们应当以此为鉴,在驾驶时要对法律和生命有所敬畏,要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那么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金宝每日说法欢迎发表你的看法和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