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新国标的两轮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交验车辆时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供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明,申领其他电动车号牌(黄色临时过渡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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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普通号牌和临时号牌。
集中登记上牌时间、地点
2021年7月20日开始,办理点见附件。具体事项请关注“洛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其它事项
1、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带头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
2、各机关、事业团体、学校要严格单位出入管理,对电动自行车未上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得进出单位。
3、对电动自行车未上牌、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适时进行媒体曝光,并将信息抄告市创建办(文明办),与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奖发放挂钩。
4、请广大群众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自行车,不要购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5、经销商要依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6、2021年8月31日集中登记工作结束后,对未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教育,对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电动自行车将予以扣留,力争安装号牌率达到100%。
7、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保险,保险行业积极开展购保险赠送安全头盔等惠民活动。
8、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要佩戴安全头盔,应当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违反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