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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盘后,卓胜微(300782.SZ)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之一TANG ZHUANG(唐壮)近日与YI GEBING(易戈兵)已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双方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TANG ZHUANG(唐壮)将其持有的卓胜微3275.75万股股份转让给YI GEBING(易戈兵),若按6月20日卓胜微104.12元/股的收盘价计算,此次离婚的“分手费”高达34.11亿元。在本次权益变动前,TANG ZHUANG(唐壮)直接持有卓胜微普通股409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YI GEBING(易戈兵)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TANG ZHUANG(唐壮)持有公司普通股816.18万股,占公司股本比例1.53%,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YI GEBING(易戈兵)持有公司3275.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14%,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将跻身公司前十大股东。值得注意的是,6月17日,YI GEBING(易戈兵)与TANG ZHUANG(唐壮)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YI GEBING(易戈兵)将其持有的公司6.14%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全权委托给TANG ZHUANG(唐壮)行使,也就是说,TANG ZHUANG(唐壮)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可支配表决权对应的股本未发生变化,YI GEBING(易戈兵)“只要股票不要权”。据悉,卓胜微由公司董事长许志翰、董事FENG CHENHUI(冯晨晖)和董事TANG ZHUANG(唐壮)三人共同控制,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拥有33.36%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控人的共同表决权仍为33.36%,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根据TANG ZHUANG(唐壮)和YI GEBING(易戈兵)约定,YI GEBING(易戈兵)每年可出售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总数量的10%,即327.57万股。此外,在TANG ZHUANG(唐壮)担任卓胜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YI GEBING(易戈兵)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在满足该限定条件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经TANG ZHUANG(唐壮)授权同意的话,YI GEBING(易戈兵)每年出售的股份数量可以超过本次受让股份数量的10%。资料显示,TANG ZHUANG(唐壮)出生于1973年,美国籍,北京大学物理学专业学士,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电子工程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至2012年8月任卓胜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