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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
2023-06-21 22:29:26 齐鲁壹点


【资料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孙文丽 实习记者 张加仪

6月21日,德州市召开《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新闻发布会,德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杨洪利出席发布会,解读《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为《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矿产资源服务经济社会的保障作用,促进德州市矿业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和矿政管理大局。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编制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德州实际,编制《德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地质工作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业绿色发展与矿山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截至2022年年底,德州市持证矿山共207个,按照矿种划分,分别为:煤矿3个,矿泉水1个,地热203个。各矿种空间分布规律明显,石油、天然气主要分布在临邑县;煤炭分布于沿黄地带的齐河县、禹城市;地热是我市优势矿产资源,在各县(市、区)均有分布;二氧化碳气分布于平原县张华镇境内;矿泉水主要分布在禹城市、齐河县及德州市城区;富铁矿分布于禹城李屯和齐河潘店地区。

《总体规划》共包括九部分,其中主体内容重点体现在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和矿区生态保护、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个方面。

下一步,德州市将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尤其是围绕规划、实施和标准管理、政策落实、开发秩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地热矿业权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有效维护德州市矿产资源良好开发利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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