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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新潮能源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韩笑、张宇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信息披露违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韩笑、张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9号)查明的事实,2022年1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民警前往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潮能源),送达对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韩笑的拘传法律文书,由新潮能源工作人员签收,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宇知悉上述情况。2022年11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对韩笑采取拘传强制措施,当日讯问结束后未对韩笑限制人身自由。但新潮能源未就韩笑被采取拘传强制措施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此外,2023年2月10日,公司披露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称,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收到公安机关送达的立案通知文书,任职期间没有被采取影响正常履职的刑事强制措施。相关事项回复不准确,与客观事实不完全相符。
处罚决定如下:
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韩笑,董事会秘书张宇予以监管警示。
新潮能源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潮能源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0.02亿元,同比上升19.04%;归母净利润6.35亿元,同比上升20.55%;扣非净利润6.33亿元,同比上升20.31%;负债率44.57%,财务费用9535.49万元,毛利率58.56%。
新潮能源(600777)主营业务: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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