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到北京某整形专科医院做“双眼皮”,术后,她觉得效果不佳,手术部位还有异物感。于是,她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院方退还3000元医疗服务费。除此之外,她还要求法院严惩医院,枪毙主治大夫。此案经过一审、再审。2023年5月22日,北京市三中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依法驳回患者该起诉。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起案件的判决书。(据6月21日极目新闻《女子不满双眼皮手术效果,起诉索赔并要求枪毙主治医生,法院一并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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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双眼皮手术不满意,就要求“枪毙主治大夫”?在二审时,又提出要吊销主治大夫执业资格,使其终身不得从医。这则新闻在医美界一下传播开来,有人表示在瑟瑟发抖,手术刀都快拿不住了。
在网上,这事引来网友调侃和嘲弄。有网友说,她为什么要去“专科医院”而不去“本科医院”做手术?这不,荒谬感就来了。
网友评论
对于此事,有律师表示,案中的当事人没有委托专业律师,诉请法院枪毙对方,这是当事人把民事纠纷诉求与刑事案件混为一谈。
因此,有人想到“请一位律师的重要性”,还有人认为,与其花钱整容,不如花钱学点法律,别总是“我以为”了。
从新闻报道看,先不说这场手术是否成功,但涉事女子显示出了不少异常之处:三家机构都拒做医疗鉴定,女子称“受理就是坑”,她甚至还说,医生是被人引导或者误导而伤害自己。看吧,这就是一种迫害妄想症。
有人认为,对这种新闻不能当笑话看,她是受了网络风气影响,并移植到了现实生活中,透露出一种莫名的戾气。
我们注意到,在一些热点网络事件中,不管对方犯了什么事,网友的留言都少不了“枪毙”“死刑”几个字。谁谁出轨了,判死刑!谁谁家暴妻子,这种人就不配活着!谁谁贪了多少钱,枪毙了干净!“网络审判,枪毙起步”,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网络暴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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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平台上曾有一个帖子:如何看待“网友判案,死刑起步”的现象?有人就称,现在的刑罚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网络法官”们了。
虽然热点事件中网友的相关留言有一定的泄愤情绪在里面,但难免有人会受此影响,产生一种“伤害我的人就该死”的想法,还以为自己是在伸张正义。
在嘲笑女子不满意双眼皮手术就要求枪毙医生的时候,再回头看网络上“枪毙起步”,还会觉得可笑吗?
涉事女子是不是受了这股网络风潮的影响,不得而知。但在今天,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经深度融合的当下,还真不排除有人将“枪毙”作为一种正当的维权诉求,在现实中闹出笑话。
“该判死刑”也好,“立马枪毙”也罢,看过女子的笑话后,我们还真该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少些网络审判,多些客观理性的留言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