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片)
“胡兵50万积分被东航清零”
一事登上热搜,
引发关注。
虽然目前双方已沟通和解,
但该事件还是引发了网友
关于“积分清零是否合理”的讨论。
日常生活中,
不仅是航空客运,
话费充值、信用卡消费、商场购物等
许多领域都采用了会员积分制,
这些积分大都设有一定的使用期限,
过期即失效。
那么,
积分设置使用期限是否合理合法?
积分清零规则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观韬中茂(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杰的专业解读!
积分设置使用期限是否合理合法?
会员积分的设置是商家为了增加客户黏性、促进客户持续消费的一种营销手段,积分实质上属于一种商家赠予的虚拟财产,会员客户可以使用积分来换取实物或者服务。商家通常也会制定相应的积分使用规则,对积分累积方法、使用期限等作出限制,消费者在选择成为商家会员的时候,意味着对积分规则条款达成了合意,这种做法符合交易习惯,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除非商家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违反民法典中的公平原则和合同履行方面的规定,则会影响条款的效力。
积分清零规则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积分清零的现象在消费过程中经常发生,积分清零规则的条款设置属于格式条款的一种。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但对于以何种方式提示,法律上并没有限制,一般的做法是包括对合同条款内容加粗、商家现场告知、短信推送、APP消息推送等。由于积分属于商家的单方奖励行为,不属于增加消费者义务、减少消费者权利的情况,因此,如果商家在积分清零前通过特定方式通知了消费者,尽到充分告知的义务,则未侵犯消费者权益。如果商家在消费者办理会员时没有告知其积分规则,在积分被清零前也没有事先提示消费者,就单方面把积分清零,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成为商家会员时,要仔细了解积分规则,及时享受积分权利,如遇纠纷可主动投诉举报。
策划:杨新顺 宋胜男
文字:罗聪冉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