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烧烤店燃爆致31死#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己过去快两天的时间,信息通报一直讳莫如深,单位的基本情况尚未及通报。
我们暂且看图说话,宁夏银川烧烤店事故早已是注定的结局,恰巧赶在端午前而已。
网络透露的基本信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该烧烤店共两层,建筑面积大约360平方米,一楼厨房、大厅,二楼KT∨包房,是一个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也是公共娱乐场所。
网络截图
根据消防法规,富洋烧烤店应该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实行重点管理的。
超过200平方的公共娱乐场所应该申报备案的。由于商家的无知和监管的缺失,失去了应该有的消防重点监管,放弃了消防重点单位的法定职责,事故的结局一开始早已注定。
然而,像这样的沿街场所不计其数,你不申报,消防机构也没法确定,实际上是消防管理的漏洞。很多单位纳入了“九小场所”的消防管理,难免失控漏管。(消防机构也有难处啊)
该烧烤店面积不大,装修还算豪华,以流动的年轻员工为多,一家充满青春活力的场所。但这恰恰是早已埋下的隐患伏笔。
看图说话:该烧烤店内装修改造工程肯定没有经过正规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话外音,像这样的场所又有几家按正规要求消防设计施工呢,当反思监管模式)现场存在的许多消防隐患说不通。
一、内装修采用易燃可燃产生毒气材料。违反消防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 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规定。否则,不会浓烟如此之大。
二、外窗被封堵,影响了人员的疏散逃生(沿街二层商铺通病)。违反了《消防法》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否则,至少有大部分人能跳窗逃生。
三、厨房未与公共部位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不符合《建规》关于“采用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窗进行防火分隔”规定。否则,爆炸的燃气会隔离在厨房小空间内,不会引燃大厅装修,也不会炸毁楼梯。
四、50公斤液化石油储罐未放在隔离单间现场视频厨房内已发现有两具50公斤液化石油气罐,是否还有其他罐?其储存使用不符国家关于“隔离存放”的规定,也是一个重大管理隐患。试想,液化气罐在单独房间设置,有可能不会引起室内可燃物起火,也不会造成多人窒息而死。
五、为什么二楼公共场所内有天然气管道,一楼却未接天然气使用。两种燃气出现在一家店,本身也是个问题。这个问题需要当地调查人员解释,不作评论。
六、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或未落实。暴露出员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过关,问题严重。
1.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未学习并理解消防法,未及时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会学习了解更多专业知识)
2.单位未依法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尤其是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很多单位不注重安全制度建设,消防管理漏洞再所难免,靠人自觉是不靠谱的)
3.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搞或不合格。现场员工表现的一点消防安全意识都没有,应急处置不当,自我风险意识没有(现实中这样单位太多,人的消防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边学边干)。
4.事故应急预案肯定未制定或形同虚设。(如果有按照标准的预案操作,立即疏散客人到室外,并立即疏散液化气罐到安全处,专业处置漏气问题,也许就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5.一般单位和消防重点单位要求不一样。(如果确认消防重点单位,就会确定专职消防员实行营业期间每两小时巡查制度,也许会避免违章操作。)
6.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未安装或不合格。(店员说的是闻到的气味,未讲听到报警声。就说明未安装或不合格,这就问题大了,你懂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有法可依了,怎么样保证落实,执法部门管得过来吗?怎么管吗?
此类隐患不胜枚举,有的是应当安装未安装;有的安装了不合格还不如不安装。
6.单位缺少真正的“消防安全明白人”是最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问题都太专业了,太法律了,普通的老百姓根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都弄懂学会,太难了。稍有不慎,类似事故还要发生。需要专门的“消防安全明白人”护法。)
然而,细想想我们周边的沿街小场所不都是这样吗?好象以前出过火灾安全事故的类似场所也存在共性的问题。
因此说,这是沿街商铺的“通病”,宁夏烧烤店不过是一场早已注定的事故结局…绝不是耸人听闻。可又有什么好办法呢?
到底应该怎么办?
如何扭转注定的事故结局,专家帮你忙。
首先,举一反三,对症下药,亡羊补牢。前面分析的隐患,暴露的问题,其实已经告诉了大家解决问题的办法,只要照单抓药,照猫画虎就可以了。
其次,“老生常谈”,加强消防管理啊!提个关键的问题,还是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着力培养属于企业自己的,懂消防法律,懂消防管理,不怕得罪人,善于并敢于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在这个问题上,政府职能部门和企业都别怕麻烦,组织专门时间学习专门消防知识提高的是企业自身的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明白人”的传帮带和领头作用,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通过“明白人”结合单位的实际,依据消防法律法制定完善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以及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的保障措施。
必须有配套的消防制度,也必须责任到人,管理到时,落实到位,马虎不得!
第三,戴合适的消防帽,依法履责保安全各单位应该依法向消防申报备案,该列为“消防重点单位”列重点,该列“一般单位”列为一般单位;该“九小场所”列为九小场所。总之,要找准社会角色,纳入依法管理。
第四,给点干货,说点实际的,沿街商铺商用液化石油气罐必须这么管。
1、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
2、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建议大瓶专用气瓶间
3、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室外位于爆炸区内的电器开关应选择防爆型的)。燃气报警控制器应放置在24小时有人值班能听见报警声的地方,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4、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5、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6、要牢记,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7、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灶具与燃气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 灶具前的供气支管末端应设专用手动快速式切断阀,切断阀处的供气支管应采用管卡固定在墙上。切断阀及灶具连接用软管的位置应低于灶具灶面3cm以上。(二) 软管宜采用螺纹连接。(三) 当金属软管采用插入式连接时,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四)当橡胶软管采用插入式连接时,插入式橡胶软管的内径尺寸应与防脱接头的类型和尺寸匹配,并应有可靠的防脱落措施。(五)当采用橡胶软管连接时,其长度不得超过2m,并不得有接头,不得穿墙。橡胶软管连接时不得使用三通。
(六)燃具连接用软管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对不符合要求的燃具连接用软管应及时更换。
(七)灶具与燃气连接管安装后,应检验严密性,在工作压力下应无泄漏。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8、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
9、厨房内液化气罐、软管、可燃气体泄露报警裝置要请专业人员安装。灶具选自熄火的,软管选金属软管,报警器选自切断阀的,多探头商用型,控制器放在有人值班的地方,报警声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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