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刺客,就是用特殊的手段消灭敌人达到自己的目的,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恐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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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记载了五位刺客,其中曹沫是刺客列传中最潇洒的刺客,不仅兵不血刃地完成了任务,而且,还收到了最好的效果。
春秋时,周王室日渐衰落,诸侯开始争霸。齐桓公在管仲、鲍叔牙的帮助下,“内尊王室,外襄四夷,奉天子以令诸侯”奋发图强,很快成为了春秋时期的带头大哥,成为了“春秋五霸”之首。
齐桓公当了老大,唯恐诸侯都不知道,总是想找个机会来秀秀肌肉给大家证明一下“我是老大”。
鲁庄公也接到了齐桓公的请柬,实在是不想去看齐桓公得意的样子,但身为小弟还不得不去,就问大臣说“谁能跟我一起去?”
将军曹沫请求前往,鲁庄公笑着对曹沫说“前几次你被齐国人打败了三次,就不怕他们笑话你?”?
曹沫说"就是因为败给他们三次才愿意跟随你去,一雪前耻。"
鲁庄公很奇怪的问“怎么才能雪耻”?
曹沫说“这次我让你在大会上也当一回老大!”
鲁庄公说“我们耻辱地和齐国结盟,如果你能雪耻这次耻辱,我就听你的!”于是和曹沫同行。
齐大鲁小,齐强鲁弱,齐桓公已经占领了鲁国的许多城池。鲁庄公应该是一个血性汉子,很支持曹沫的想法。鲁庄公当然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曹沫如果成功了为鲁国立功,如果失败了就装不知道。
在结盟会上,曹沫手持匕首成功地劫持了齐恒公,齐恒公不愧为“五霸老大”,好汉不吃眼前亏,马上答应了曹沫提出的要求,齐恒公当众宣布退还了占领的鲁国土地。
其实,曹沫的这次“刺杀”行动严格意义上说应该是“劫持”了齐桓公,看起来曹沫就像是随便开了一个玩笑,一点也不刺激。
司马迁的《史记》关于曹沫劫持齐桓公的文字也只有短短的百十字,和荆轲洋洋洒洒的千把字没法比,但不可否认的是曹沫“劫持”齐桓公却达到了最好的效果,“逼迫”齐桓公退还齐国以前占领鲁国的所有土地,兵不血刃地完成了战场上都不一定完成的任务。当然了,也和齐桓公的大度息息相关,也和中国春秋时期大环境重“诺”有关。
不过,曹沫开创了中国历史“刺客第一人”,这可能是司马迁为曹沫立传的原因吧。文:风清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