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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李社生) 初次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之前或将被处5万元以下罚款;现在如果危害后果轻微,责令改正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填报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行政执法“容错”机制,制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四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通过提醒教育、责令改正等柔性监管措施,引导企业及时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降低企业负担,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的执法环境。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实施“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 “免罚清单”),2022年修订后对16项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此次“四张清单”是在“免罚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扩大容错适用范围,新增了“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三个清单。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共计19项,在原“免罚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初次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未按规定公开信息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3个适用事项;新增“从轻处罚事项清单”5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3项。“四张清单”的实施,将依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具体化、清单化,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给执法人员增加了“免罚”的法治底气,有助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将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以及履行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情形列入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事项清单,有助于促进环境污染者,积极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推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到位;同时,“四张清单”在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推进柔性容错执法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