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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政府补贴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实效,6月12日,宿迁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23〕18号),发布2023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和紧缺型职业(工种)共3项指导目录,对培训实行清单式、科学化和系统化管理,推动劳动者高水平就业,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保留江苏省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项目11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补贴项目413个、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补贴项目150个;新增6项市本级特色产业技能培训目录,形成宿迁市580项指导性培训补贴目录清单。指导辖区结合本地就业和培训需求,动态调整目录职业(工种),对不在目录内的培训项目不予补贴。
二、标准实行阶梯性管理。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类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区别为重点产业的生产制造类职业(A类)、生产服务类和办事人员(B类)、生活服务类三类(C类),给予400-4300元/人不等补贴。针对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职业(工种)和重点产业培训项目,培训补贴基准上浮30%,可达1950元-6000元/人。
三、政策实行统筹化管理。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纳入目录清单管理,取得宿迁市(区)培训补贴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本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本地培训补贴目录外但在省定目录内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省定基准给予500元至2000元/人的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四、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培训补贴信息均要求纳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智能化比对审核,避免重复申领培训补贴。规定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培训补贴(含职业培训补贴和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次数)。
五、对象实行分渠道管理。严格培训补贴资金支出管理,培训补贴按有关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渠道支出,为培训对象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截至5月份,宿迁市实施补贴性培训1.8万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资金1438万元;宿迁市新增技能人才21035人,其中高技能以上人才2261人;新增数字技能人才40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