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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后一直可以正常在小区买电,可从去年起,王女士开在咸阳书香河畔小区门外便民服务中心的水果店一直遭物业拒绝购电,眼看每天水果坏掉,王女士很着急。6月17日,此事经《小里帮忙》报道后,该小区开发商与王女士协商一次性补偿5万元,王女士限期将该店腾出。
2021年,经熟人介绍,咸阳市民王女士和丈夫与一家名叫西咸新区千人亿度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电子商务公司签订《咸阳供销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加盟经营合作协议,承租咸阳市书香河畔小区门外的供销便民服务中心。协议租期为三年半(其中半年为赠送),加盟费7.7万元,经营有效期至2024年1月1日。起初几年他们和物业唯一的联系就是偶尔去购电,每次一千度。去年王女士的丈夫生了一场大病,花去家里八万元钱不说,王女士要一边看店一边照顾两个孩子。由于对孩子属于看护,加之来给她帮忙的公公与部分业主发生矛盾,物业出面虽然平息了,但的确有些不愉快。王女士觉得,这些问题导致物业对她不再购电。
对此,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除了这些问题,去年城管部门曾给他们发函,认为该便民服务中心是违章建筑,要求对其限电。而王女士则认为,当初她和运营公司签订有加盟协议,且当初在此处设点有四部门下发的文件,该小区物业也是同意的,“我也是事后才知道这些。我是个开店的,当初不会考虑这么多。”
随后,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小里帮忙》就此事进行了报道。
6月19日,王女士向记者打来电话,称《小里帮忙》报道后,小区物业将此事汇报给开发商,开发商考虑到我这块家庭困难,加之夏天水果难以保存,经过友好协商,愿意一次性补偿给我5万元,将这个水果店彻底腾退,“这个事情感谢二三里和开发商这边的帮助和关照。”
6月20日,王女士再次致电记者,表示已经收到开发商的5万元补偿。目前她已经将水果低价处理,并将店内清空,“下一步打算找个摊位先摆摊,有合适的店面了,再考虑开店。”
记者就此事联系书香河畔小区开发商咸阳新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表示,经过请示公司领导婉拒了采访,由于该便民中心所占地方属于小区,下一步会尽快拆除并恢复原貌。
华商报记者 王斌 编辑 杨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