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
暂停业务服务的公告
【资料图】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即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结算年度利息。为了及时、准确、安全做好结息工作,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月29日、30日暂停所有网上对外服务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服务厅、山东政务网等渠道的公积金业务服务。
(二)6月30日服务窗口暂停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
(三)7月1日8:30起,恢复正常办理。
二、结息查询
结息完成后,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爱山东”APP、“爱山东·枣庄”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网上服务厅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三、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合理安排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