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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按理说应该“吃一堑长一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偏偏有人不思悔改,再次酒后驾驶可这一次就没那么“走运”了
2023年6月11日15时23分许,北镇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北镇市南大街附近处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形迹可疑,巡逻民警依法对电动三轮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于2020年曾有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过。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时,王某某还存在无证驾驶和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罚款2700元的处罚。端午节,他将在拘留所度过了。来源:锦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