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督促指导 注重协作配合 压实主体责任
“组地税”贯通深化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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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纪委监委持续完善“组、地、税”贯通协作机制,组建联合督查组深入企业一线开展走访,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找准监督切口,督促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图为联合督查组在辖区企业了解惠企政策落实情况。方裕健 摄
最近一段时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和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局指导下,由湖南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和长沙市纪委监委联合拍摄的警示教育片正在全国税务系统广泛播放。该片聚焦湖南省长沙市税务局原二级高级主办李宇奇违纪违法案件,清晰再现了李宇奇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蜕变过程。
2021年11月,李宇奇被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针对李宇奇案暴露出的问题,2022年8月以来,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探索开展“组、地、税”协作配合深化以案促改,着力打通“三不腐”内在联系,充分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与地方纪委监委和税务内设纪检机构贯通协同,推动净化税务系统政治生态。税务总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该案以案促改工作,多次组织专题研究,推动全国税务系统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好整改工作。
身为“一把手”长期以税谋私,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捞钱敛财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税务工作的党员干部,李宇奇曾先后担任原长沙市芙蓉区、雨花区、宁乡县地税局和宁乡市税务局“一把手”,合计近15年。回顾李宇奇腐化堕落的人生轨迹,肆意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是其违纪违法问题中的典型表现。
“李宇奇作为国家税务干部,为了谋取私利,滥用税收执法权。”办案人员介绍,李宇奇在原长沙市地税局担任征管处处长时,曾牵头起草了建筑安装项目个人所得税附征文件,目的就是堵住税收征管漏洞。而讽刺的是,不久后他就给一些企业“出谋划策”,想尽办法减税免税,再从对方手中收受钱财。
知法犯法、监守自盗,正是李宇奇长期以税谋私的一个特征。经核实,仅在2006年至2011年担任原芙蓉区地税局“一把手”期间,他便在明知辖区多个建筑安装项目不符合不附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情况下,接受他人请托,给下属打招呼违规审批,致使相关企业少缴税款2797万元。2019年,某房产公司违规在销售合同价外收取每平米2000元的“搭板费”,被群众举报涉嫌偷税。李宇奇明知事实确凿,却向相关人员打招呼“网开一面”,私下又从该房产公司收取巨额好处,造成税款及欠缴的滞纳金7700余万元未及时入库。
除了直接利用税收“两权”大搞权钱交易外,李宇奇还不断利用个人职权和影响力,挖空心思捞钱敛财。据办案人员介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李宇奇开始“资本运营”,通过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高息借贷”,以放贷收息的方式收受好处。
“即使对方不需要借钱,他也强行放贷。”办案人员说,据统计,2009年至2021年,李宇奇先后出借资金2238.8万元,违规收取利息共计1879多万元。同时,他还违规以他人名义投资或持有多家非上市公司股份4605万元,获利504万元。“他自认为这都是正常营利行为,且不易被组织发现。但本质上是利用职权违规营利,不仅破坏了营商环境,更是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
“自己收受他人的贿赂,说白了就是依托手中的权力,帮人违规减免、缓交税款,或者对税务违法行为网开一面,干预正常税收执法行为,从中谋取利益。”李宇奇在忏悔书中写道。2022年11月,李宇奇因犯受贿罪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是长沙市首个被查处的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税务干部。
背离初心,私欲膨胀,监督管理失责缺位
在担任基层税务领导干部10余年的时间里,李宇奇将国家赋予税务部门的税费征收权、涉税事项管理审批权和涉税违法问题稽查权、处罚权,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扰乱税收征管秩序、污染税务系统政治生态。审视其腐化蜕变的历程,根本原因在于个人丧失理想信念、价值观扭曲、私欲膨胀。
税务干部日常与商人老板、涉税中介打交道多,是一些别有用心者重点“围猎”的对象。但李宇奇不仅没有警觉,反而沉醉于权力变现。特别是看到管理服务对象出手阔气大方,他慢慢心理失衡,开始想尽一切办法获取利益。
“因为利欲熏心,在目无法纪的疯狂敛财中逐步沦为组织的罪人,我感到悲痛万分、悔之晚矣。”李宇奇在忏悔书中反思道,自己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这种情况下,不但没有当官发财,反而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除了自身背离初心以权谋私等主观原因,案件暴露出的一些基层税务部门在政治建设、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和队伍管理上存在不足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
“基层税务机关对个别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自由裁量权较大,为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李宇奇就抓住土地增值税税收政策复杂、征管难度大这一漏洞,多次就土地增值税清算、征收等事项打招呼,不法企业因此获得缓缴、少缴甚至不缴的不正当利益,严重扰乱正常税收秩序。
此外,李宇奇在担任县市区局“一把手”期间,违反“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接受多家房产公司老板请托,先后5次直接拍板,购买商铺、写字楼作为基层税务所办公用房,累计违规使用资金近8000万元。这些税务所大都位于偏僻地带,他考虑的不是方便纳税人办理业务,而是为开发商处理不好销售的房产,帮助其快速回笼资金,自己从中敛财获利。
“党内政治生活形式化、表面化,好人主义突出。”办案人员说,任职单位变成了李宇奇的“一言堂”,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预决算等多个重要环节失管失控,会议研究时班子成员都表态同意,民主生活会上也无人提醒。
全面把脉问诊,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整治
2022年10月,湖南省税务局召开全省税务系统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现场播放了李宇奇等人的警示录,用“身边人”的典型案件教育提醒全省3万多名税务干部。
“纪检机构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推动专责监督和职能监督相贯通,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湖南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组长蔺轩介绍,该纪检组先后12次与省局党委开展专题会商,对照李宇奇等案件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短板漏洞,确保全省税务系统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2022年10月到12月,湖南省税务系统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工作。针对李宇奇等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聚焦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税务稽查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4个阶段27项工作任务,省、市、县三级税务局同步整改、案发单位重点整改。
按照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湖南省税务局组建以案促改决策调研组,由省局党委纪检组牵头组织,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综合调研,对14个市州局开展以案促改全覆盖检查,并延伸15个县市区局。省局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工作调研、实地督导等方式督促推动分管领域和联系点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全省税务系统各单位也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扎实落实整改要求。
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底,湖南省税务系统共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2601次、各级局党委与纪检组以案促改专题会商155次,开展专项检查829次、整改问题1162个,建立健全加强对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土地增值税业务操作手册、稽查案源管理、“一把手”监督重点事项清单等制度机制132个。
深化协作配合,三方合力做实以案促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宇奇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且涉及税款征收、税收优惠、税务稽查、项目和税务代理业务承揽等各方面税收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隐蔽性。“不仅为案件高质量查办带来了较大挑战,对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张弘政告诉记者。
“我们深入落实对税务系统纪检机构检查指导和工作统筹职责,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在案件剖析、以案促改等方面加强对湖南省局的督促指导。”张弘政介绍,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李宇奇案审查调查情况,指导湖南省局党委纪检组配合湖南省及长沙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并在提出涉案人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处分等关键环节从严审核把关。同时,在联合湖南省纪委监委印发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作配合意见的基础上,将协作配合从案件查办延伸至以案促改环节。
2022年9月,关于李宇奇等人的案件剖析报告印发至湖南省各级税务机关。该报告由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湖南省纪委监委撰写,对李宇奇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问题暴露出的短板漏洞等进行深刻梳理剖析。
“在联合开展总结剖析的同时,我们还共同指导湖南省税务局以案促改,形成两方协力抓督促、三方合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张弘政介绍,聚焦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暴露的管理漏洞,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持续跟踪督促,湖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多次赴湖南省局实地指导,协作配合推动湖南省税务部门构建起从专项整治到完善治理、整顿作风环环相扣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税务“一把手”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湖南省税务局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督的措施及重点事项清单,出台和优化土地增值税、税务稽查执法监管等领域和重要环节工作规范;会同长沙市纪委监委指导长沙市税务局广泛宣讲“宽严相济”政策,积极引导干部自查自纠,共对19家涉李宇奇案企业开展税务稽查,挽回税款损失8700余万元,罚没非法所得2800余万元;对全省税务系统3.2万名干部亲属从业信息进行摸排,严肃处理22名存在亲属从事涉税中介的税务人员……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湖南省税务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同比下降42.9%,“组、地、税”协作配合推动以案促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突出举一反三,“三不腐”一体推进净化政治生态
“以上建议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9月,在指导湖南省税务局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向税务总局党委印发《关于湖南省税务系统李宇奇、吴哲高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纪检监察建议》。
翻阅建议书内容,从提出做实季度警示教育机制、切实加强全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全系统各领域各环节,再到完善税收“两权”内控机制、切实改进税收执法监管……一条条建议着眼优化税收治理、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系统举一反三深入整改。
“案件暴露出的税务干部肆意滥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等问题,涉及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税务干部,不仅需要湖南省各级税务部门认真整改,对整个税务系统也具有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今年2月,在指导拍摄李宇奇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后,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税务总局党委将警示录发放至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去年9月李宇奇等人的剖析报告我们也印发至各省级税务局党委书记和纪检组组长。”该负责同志告诉记者,目前正会同总局党委完善季度警示教育机制,进一步强化以案示警效果,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针对李宇奇案件暴露出的税收“两权”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推动总局党委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将“智慧监督”融入“金税四期”开发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税收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特别自去年10月以来,我们将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开到税务系统3100多个县级局,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监管效能,不断强化不能腐的制度刚性约束。”
此外,结合李宇奇等典型案件中发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等问题,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和税务总局党委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主题党日的指导意见,指导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利用好“主题党日”中的“纪检委员时间”,推动税务系统5万多个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监督作用,巩固提升不想腐的感召力。
“通过‘组、地、税’协作配合,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驻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在“组、地、税”协作配合上作出更多探索、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形成更多成果,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本报记者 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