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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报表的期初数,但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2、鉴于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股东的股权购买价款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应于取得库存股的业务,代表合并集团的权益规模和结构的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十四条对“筹资活动”的定义,故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将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股东的股权购买价款列报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子公司个别报表层面仍列报为“投资支付的现金”)。
3、损益类抵消,借:期初未分配利润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贷:对股东分配提取盈余公积期末未分配利润应收股利与应付股利的抵消属于往来性质的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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