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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活动期间在报名参加汽车惠民补贴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购买家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在“石车秀”平台抢领汽车消费券,根据汽车消费券面额给予消费者资金补贴。消费者购车后提交相关材料即可领券,先到先得,发完即止。
4.发放标准
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可在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领取1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每购1辆10万元(含)至20万元的新车,可在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领取3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每购1辆20万元(含)以上的新车,可在汽车消费券发放平台领取5000元汽车消费券1张。同一新购车辆不能叠加享受市级汽车促销补贴和县(市、区)汽车促销补贴。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级汽车消费券和各县(市、区)汽车消费券进行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