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来前一直存有争议,但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来后,一切都很清楚了。
2、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3、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 所以,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5、 2、有关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
6、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是二个不同的概念。
7、违约金针对的是劳资双方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才需要赔偿的。
8、而经济补偿金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会予以支付。
9、所以,二者是不冲突的。
10、如果同时符合支付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的话,是可以都要求支付的。
11、 3、劳动者办理完工作交接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结完工作交接的最后一天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12、如果没有及时支付您经济补偿金,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话,按照应付金额的50%-100%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3、 所以,您首先要向劳动部门投诉,由他们要求单位限期支付,只有在单位限期不支付的情况下,您才可以获得得赔偿金。
14、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最新规定,。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