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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文指出,近阶段,国家和地方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相关单位不断完善制度设计、落实工作举措、提升保供能力,助力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问题。
一、持续加强药品信息监测预警。国家卫生健康委依托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加强短缺药品监测,指导地方积极应对,持续开展直报系统功能优化和技术完善,开发多项省级试点功能。国家医保局持续定期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的价格和配送信息监测,指导地方对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信息进行核查处置。
二、多维度提升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国家药监局积极推进短缺药品审评审批,从源头保障生产。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短缺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生产储备监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判生产供应短缺风险。国家邮政局支持邮政集团扩展医邮合作,以“邮政+”合作经营药店的方式,打造特色医药连锁零售新模式。海关总署持续做好药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通关时效。
三、深入推进医药领域监管执法。税务总局部署对部分涉税风险较高的医药企业开展检查。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针对涉嫌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信息、监测发现的药品短缺和涨价线索,及时组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