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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它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其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给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公款购买的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的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理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有四点需要注意:(1)它反映的是生活性消费而非生产性消费;(2)它是一个商品销售金额的概念,不包括自给性消费和服务消费;(3)它不仅包括居民生活用消费还包括社会集团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的公共消费;(4)它是全社会口径的指标,反映通过各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生活消费品来满足他们生活需要,是研究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购买力、货币流通等问题的重要指标。目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由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组织统计调查取得数据。本指标由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其他行业零售额三个部分构成。计算省级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资料来源:对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实施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企业实施抽样调查;对住宿和餐饮企业实施全面调查。个体经营户零售额通过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其他行业零售额:由省、市、县各级以经济普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为基础,分别根据一定的比例推算确定。批发和零售这两个指标的划分,社会上存在有很多误解,如:购买量大就是批发,购买量小就是零售;批发价购买就是批发,以零售价购买就是零售;单位购买就是批发、个人购买就是零售等等。统计频率:月度数据来源: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