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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股份6月21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立源于近日收到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资料。
2017年5月,原告中交隧道与被告中材立源签订《桐城市同安路、盛唐路延伸段综合管廊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交隧道为承包人,中材立源为发包人。中交隧道认为在施工过程中,中材立源存在提供施工场地延误、支付工程款迟延等违约行为,要求判令中材立源向其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23年5月12日,应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材料调差费用(具体以司法鉴定为准)、赔偿损失(具体以司法鉴定为准),合计金额暂为1.02亿元,同时要求确认其对“桐城市同安路、盛唐路延伸段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具有优先受偿权,中材立源承担本案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和保函费。
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