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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台北6月22日电 台湾桃园市一男子2020年1月闯红灯穿越马路,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后,又先后遭一辆汽车、一辆摩托车撞击,又被赶到的救护车后方车辆碾过,最终伤重不治。台湾媒体22日报道,4名涉案车主均被认定涉犯过失致死罪、判处4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综合《联合报》、中时新闻网等媒体报道,一名黄姓男子2020年1月4日走人行道过马路时,未依交通信号灯通行,先遭钟姓女子骑乘的摩托车撞倒,接着分别被邓姓男子驾驶的出租车、魏姓男子骑乘的摩托车撞到身体两侧,倒地不起。
未料救护车抵达现场时,跟在救护车后方、一名梁姓男子所驾驶的轿车又碾过该名受伤男子。连串事故致其出现创伤性脑出血、肝脏撕裂伤、全身多处骨折,历经2个多月治疗,仍因肺炎、长期卧床褥疮伤口感染,导致败血性休克死亡。
4名涉案车主遭检察官提起公诉。桃园地方法院审理时,4人均否认构成过失致死罪,但法院查阅现场画面后,认为4名车主未能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避让行人,涉犯过失致死罪,分别判处4至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