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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高速公路采集“妨碍安全驾驶”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芜湖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在高速公路更新14套卡口设备,新增采集“妨碍安全驾驶”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3年6月23日
二、高速公路采集“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卡口设备点位明细:
三、采集“妨碍安全驾驶”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50元罚款,并记3分;
2、驾驶机动车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