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图源:Pixabay
芥末堆文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通知提出,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去向登记系统(由各省份确定的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
教育部委托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以下简称全国登记系统),提供毕业生去向信息自主登记、确认和查询核验功能。2023 年,各省级就业工作部门可选择使用全国登记系统,或使用省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开展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
高校要指导本校毕业生在离校时统一使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时毕业去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信息有变更的,须在原有登记系统(全国登记系统或省级登记系统)更新,更新完成后再予确认。
此外,文件明确,提供毕业生离校时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是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支撑。全国登记系统依据毕业生去向信息生成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表、转递编号和核验编号,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相应查询核验服务。
高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做好离校时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在转递毕业生档案时,需将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信息(可在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提供给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查询使用。
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毕业生可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可在全国登记系统下载),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使用毕业生姓名、转递编号或核验编号在全国登记系统在线核验,或使用核验二维码在学信网 APP 扫码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