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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柳宇霆
(作者柳宇霆,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幸好是谣言。为何又是谣言?
最近,关于“女幼师给幼儿喂避孕药”的传言,在网上引发关注。6月19日,小红书群名为“反渣小分队!”的聊天记录曝光,网友“小问题水”自称是名幼师,利用职务之便给幼儿喂避孕药。针对此事小红书回应,已在第一时间对用户进行封号处理,并将线索上报警方。
6月20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通报案情。经查,在社交平台发布“女幼师给幼儿喂避孕药”的网民“小问题水”,真实姓名田某,本人并非幼教,本人及亲属均无幼儿教育从业经历,未发现其有购买避孕药的情况,该市也未发生给幼儿喂避孕药的相关情况。该人为吸引眼球,于6月19日在某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言论,随后注销昵称隐匿。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则传言之所以引发公众关注,在于里面的内容实在是细思极恐。幼儿园老师利用自身职责便利,把罪恶的黑手伸向年幼孩童,毒害他们的身体,毁掉他们的一生,断送他们的家庭幸福,用心何其歹毒,手段又是如何毒辣,如此行径不仅突破了道德的底线,更突破了法律的红线。幸好,幸好,这只是一个谣言。
虽说证实传言系谣言,让人们松了口气,但造谣本身仍令人愤慨。造谣者田某,本人并非幼儿教师,身边也没有幼儿教育从业人员,可以说与幼教根本就八竿子打不着,就为了吸引眼球,在社交平台上扯了一个天大的谎。凭空捏造“段子”,吸引公众关注的目的达到了,可因为这样的恶劣谣言,却把幼师这个职业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也让万千家长处于不必要的担忧之中。为了查实有关消息,消除公众的疑虑,更消耗了大量公共资源。
对于田某来说,恐怕当初造谣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会因为这样的假段子被严肃追究刑责。一般来说,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的范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对于网络造谣、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就要升格处罚,由“行”入“刑”,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论处,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网络上,很多谣言分子心存幻想,认为躲在屏幕后无人知晓,痕迹无从追查。或许,田某也感觉到了,所作所为是违法行为,在发布相关言论后注销昵称隐匿。但是,在网络侦查技术面前,这种遮掩和躲避是徒劳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网络是无形的,但网络行为都是有痕迹的,也就注定了“伸手必被捉”。不法分子在网上大肆造谣,兴风作浪,危害严重,一看形势不对,赶紧潜水躲闪,只能躲得一时。有关部门锁定“蛛丝马迹”,进行顺藤摸瓜,躲在屏幕后的造谣“祸源”,迟早要被揪出来,绳之以法。
网络谣言务必露头就打、挖根除弊。客观而言,类似“女幼师给幼儿喂避孕药”这样的谣言,近年来并不鲜见。今年以来,网信办启动“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全面整治蹭炒热点、博取流量和违规变现的“自媒体”。截至5月27日,已有92万余个违规“自媒体”账号被处置。在依法严打的同时,还要强化社交平台的监管职责,畅通辟谣的权威渠道,加强针对性教育,将形形色色的谣言扔进垃圾篓,有效维护网络世界的生态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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