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工信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且申报通过的项目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2023年上半年
(资料图)
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
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江府〔2023〕8号),为扎实推进工业项目加快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贯工作
请对照申报指南,结合实际发布本地申报通知或申报指南,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及时与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对接,准确把有关政策传达到项目单位。
二、指导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
请高度重视,严格按项目申报工作指南(附件2),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项目单位须按要求提交2023年上半年江门市推动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同步上传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电子版。
三、严格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均须进行现场核查,按程序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党组会审议、公示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核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四、按时审核并上报项目申请情况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对无法按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县(市、区),市本级财政将不予安排资金。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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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今年2月,我市印发出台《江门市开好局起好步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扩投资增动能方面,明确提出鼓励工业项目“拿地即动工”,对2023年上半年完成土地摘牌、总投资5亿元以上(含),且土地摘牌后3个月内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的工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据了解,申报项目均将进行现场核查,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评审的项目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报送市工信局,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项目计划。
据悉,本次涉及的补贴均为一次性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经查实申报单位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停止拨付财政资助资金,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取消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资助资金的资格。
来源:江门日报(记者/皇智尧)、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编辑:杨嘉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