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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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生,男,永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永泰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他带领的第一检察部获评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市级青年文明号、永泰县平安建设先进集体。
张自生从事检察工作15年,务实重干、忠诚履职。近日,记者采访了他。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
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张自生坚持感化、教育、挽救的工作方针,联合永泰县委政法委、法院等部门签订《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办法》,并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一站式询问”工作中心;制作140多面预防性侵“一号检察建议”牌并通过永泰县教育局发放给各中小学、幼儿园。
张自生为一名性侵被害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建议教育部门为她转学,让她能够更换环境安心就学。他还依托青少年维权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队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全县巡讲活动,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法治图片巡展、开学第一课、国学讲堂等形式,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等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021年以来,他共为万余名学生开展法治宣讲40场,发放普法光盘200张、画册2000余份。
精准护航民企发展
张自生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重中之重,并贯穿办案全过程。
2023年,办理马某伪造公司印章案时,张自生在审查逮捕阶段敦促犯罪嫌疑人马某真诚认罪悔罪,并及时与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被伪造公司沟通,充分做好释法说理、法治教育工作,督促犯罪嫌疑人马某积极退赔,取得被伪造公司的谅解。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配合检察机关退赔150万元,取得受害人谅解,因犯罪情节轻微,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机关决定不批准逮捕马某,促进办案效果最大化。
张自生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马某所在公司存在印章管理及适用的突出问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决定与该公司开展合作,力求促进企业健康、合规发展。目前,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还在进行中。上述办案结果得到被害企业的认可,也对潜在侵害企业犯罪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