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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股份: 关于注销2020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世界时讯
2023-06-22 00:53:37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 2023 年

于注销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自回购计划实施完毕至目前,公司未将本次回购股份减持。鉴于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存续期届满,公司拟注销 2020 年回购的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3,097,108

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 年度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6.50 元/股。

  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

股份数量共 3,097,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最高成交价为 29.97 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25.00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80,985,661.3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

划已实施完毕。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0-023、2020-051 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 2020 年度

回购股份之《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减持。若未

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 2020 年度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后,出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之目的,公司

 未将本次回购股份减持。鉴于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存续期届满,公司拟注销 2020 年回购的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3,097,108 股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026,952,941 股减少为 1,023,855,833

 股。

                     注销前      本次注销数量             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比(%)        (股)        股份数量(股) 占比(%)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37,104,249 32.83%           -  337,104,249 32.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9,848,692 67.17%   3,097,108  686,751,584 67.08%

三、股份总数        1,026,952,941   100.00%   3,097,108   1,023,855,833   100.00%

    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业务授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相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注销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亦不会影响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2020 年度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

意本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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