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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永光受邀列席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两起暂予监外执行刑事案件进行审议讨论。
许永光检察长在会前详细研阅了案卷材料,组织相关办案人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讨论,为列席审委会做了充分准备。会上,立足客观公正立场,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两起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是否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范围等方面依法发表意见。
许永光检察长表示,此次列席是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举,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两院”互相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
此次提出的意见获法院审委会采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的良性沟通协调,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中相互制约、依法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后,绿园区院将继续坚持好、贯彻好、落实好法检良性互动制度,以更高站位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化、常态化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绿园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