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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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亚东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上半年,刘亚东参加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宴请费用(含酒水)由该企业主支付。刘亚东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4月,刘亚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原南通市城供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明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购买酒水、在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酒水问题。
2018年、2019年,张明清在某私营企业内多次接受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安排的宴请。2018年至2020年,张明清作为时任城供粮油公司总经理,违规审批同意采购红酒、白酒162瓶,并在各类公务接待以及商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酒水167瓶。张明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 如东县新天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融资部经理桑惠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0年下半年,桑惠通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桑惠通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3月,桑惠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汇龙分局局长范敏鸣,启东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李伟彬,启东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科科长杨卫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22年7月,范敏鸣组织李伟彬、杨卫等人一起就餐,同时邀请某私营企业主参加,并由该企业主提供餐饮用酒和支付餐费。当晚,范敏鸣、李伟彬、杨卫等人与该企业主一同吃夜宵,夜宵费用由该企业主支付。2022年12月,范敏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伟彬、杨卫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开发区化工安监站站长兼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蒋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8年10月至2021年2月,蒋建在担任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处处长、区化工安监站站长期间,先后9次接受某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该企业主支付。2022年3月,蒋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