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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明确全省参加国家第八批药品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自2023年7月10日起全面落实集采中选结果。
据了解,国家第八批集采共有39种药品实现降价,平均降幅56%,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平均降价83%,将大幅提高抗病毒药物可及性。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治疗早产的阿托西班注射剂集采前单支价格超过千元,此次集采降至平均240元/支,降幅80%,患者负担明显减轻。本次集采,抗感染药物品种数占比达到40%,除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外,也将有利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省共有2699家医药机构参加本次集采,39种中选药品首年约定采购量共计1.3亿片/袋/粒/支。按照约定采购量统计,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后预计一年可节约医药费用超过17.41亿元。
本次集采药品落地执行后,我省执行的国家集采、省级集采、省际联采药品数量将达到466种,高值医用耗材达到23类,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医用耗材平均降价70%以上,已节约患者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支出超过428亿元。
原标题:7月10日起国家组织第八批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山东
值班主任:颜甲
责任编辑:鞠月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