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流域综合治理助力武汉都市圈发展︱求知
■赵频蓝楠张智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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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以武鄂黄黄为核心的武汉都市圈发展,是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性、战略性举措。水是生产生活生态的源头,流域是以水为核心要素生成的多维度空间体系,是山水林田湖草等构成的生命共同体,是自然、经济和社会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切入点,能够抓住“水”这一关乎武汉都市圈发展的“牛鼻子”。以流域综合治理助力武汉都市圈发展,高度契合武汉都市圈的自然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
流域综合治理为武汉都市圈发展筑就底图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和区域发展战略等新背景下,空间格局和空间治理居于国家发展和治理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实现高质量发展,空间统筹是关键,以国土空间布局的有序促进发展的有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空间发展布局相适应、相统一。
武汉都市圈江河纵横、湖港交织、湖泊塘堰星罗棋布,水库众多,九城依傍长江、汉江,河流300多条,面积100亩以上湖泊565个,水资源总量682亿立方米。水资源丰富既是优势,同时也面临水患治理和水污染防治方面的巨大压力,此外还肩负着确保“一江清水东流”的政治责任。
流域综合治理基于流域自身要素禀赋特征,以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合理配置为主要内容来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流域综合治理突破了传统概念上的空间治理对发展需求和治理资源的限制,以流域作为协同协作的治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效率与公平,从流域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生态系统平衡角度合理处理人水关系、人地关系、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把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相结合,形成完整的、有机融合的多要素综合治理模式,更适应在新发展格局下精准配置制度资源、精细化落实治理目标的要求,为武汉都市圈发展筑就底图。
流域高水平治理能有效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流域综合治理通过流域统筹和系统治理严守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底线,为武汉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底线保障;另一方面,流域综合治理通过优化水和土地资源配置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流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增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潜力。
武汉都市圈具有流域综合治理的实践基础
武汉都市圈地理区域优越,从经济结构看,对外依存度较低,以内需为导向,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进程中,“船小好掉头”、转型成本低,具有结构性优势。从资源要素看,都市圈科教资源丰富,产学研用链条较为完备,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处于全国第一方阵;既是制造业重地,又是中部粮仓;拥有绿电、页岩气等可持续发展能源保障,综合要素成本相对较低。在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的实践中,武汉都市圈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
坚实的制度基础。武汉市充分发挥“一主引领”作用,通过区域协同立法框架协议,出台立法项目协同办法,建立常态化协同立法平台,筑牢协同立法的组织制度基础。从城市圈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一体化这个“小切口”,推进协同立法。在《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绿色城市圈”概念,首次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之中。确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引领城市圈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三大任务,并将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品质稳步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作为四大发展目标,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体化的共治机制。针对跨界河湖的治理问题,武汉都市圈建立了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和沟通联络机制,积极开展双边、多边协作会商,印发生态环境协同合作工作规则及生态环境合作工作要点,9市生态环境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推动武汉都市圈水环境联保联治,加强跨市河湖流域协调治理,以梁子湖为先行示范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设立梁子湖流域河湖长,统筹、协调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工作,并签订《武鄂黄黄(武汉城市圈核心区)河湖长制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打造“武鄂黄黄”水环境治理样本,推进区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武汉市携手武汉都市圈城市签订了通顺河、高桥河等多个跨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区域41个县(市、区)围绕重点流域,共同推动探索健全完善“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都市圈上下游城市间签订长江、汉江、梁子湖、斧头湖、府澴河、天门河等跨市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
流域综合治理是武汉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提供了发展思路。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要从生态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以流域为基本单元,统筹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流域治理与发展新模式,共同推动武汉都市圈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推动区域协同立法。武汉都市圈应以协同治理理念推动跨区域协同立法和政策标准制定,研究解决区域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建立起相对统一、相互衔接的法律制度。建立标准协同机制,强化各类标准衔接,聚焦重要水体保护、跨流域区域联防联控等重点和关键领域,协同推进都市圈统一的标准研究与制定。充分发挥武汉科教资源优势,组建高水平的都市圈生态环境政策专家智库,开展生态环境管理、绿色技术、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课题、政策研究,围绕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各领域议题,定期举办政策研讨会。建立生态环境重点领域规划和重大政策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政策的统一性。推进地区、部门规划的融合与协同,联合编制武汉都市圈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联守流域安全底线。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持续开展长江、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大长江、汉江岸线整治力度。加强沿江城市船舶污染联防联控。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联合开展流域片区治理,助力水环境改善。统筹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武汉都市圈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以沿线湖泊为节点,构建“五线连通,七片循环”的水系连通格局。加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持续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强化长江、汉江等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监测,完善重点流域水量调度方案,明确生态流量(水位)管控措施。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推进跨市河湖治理。以跨市界河湖为重点,联动上下游城市,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推进入湖排口排查整治,加强河湖缓冲带、沿河环湖生态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切实发挥湖长制作用。完善湖长制组织体系,压紧压实湖泊保护治理属地责任。优化武汉都市圈内湖泊湖长协调联动机制,协调解决湖泊保护治理跨区域、跨流域重大问题,加强区域协作与部门联动。严格湖泊保护治理监管考核,健全巡查检查监管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尊重河流湖泊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推进湖泊流域地表地下、城市乡村、水里岸上协同治理,加快形成湖泊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格局。建立健全城市圈全覆盖的分区分类“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拓宽横向生态补偿方式,除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外,也可将协作、共建园区、产业转移、人才培养、技术和智力支持等作为补偿项目。
【作者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