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判死刑在哪里执行
被判死刑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找法网提醒您,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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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死刑的程序
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三、什么情况会判死刑立即执行
会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
2.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