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光明网讯(记者 陶媛)“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给消费者带来的获得感更为直接,对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扩大消费的拉动作用十分明显。”6月21日,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从执行到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延长4年。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免征车辆购置税,即前两年继续免征;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即后两年减半征收。同时,对新能源乘用车减免车辆购置税设定减免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3万元的减免税限额;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减半征收的新能源乘用车,设定1.5万元的减免税限额。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标准体系发展和车型变化等情况优化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技术要求,引导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升级。
许宏才表示,上述政策安排主要出于四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稳字当头。把握好节奏和力度,避免政策断档和急转弯,保持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稳定市场预期,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优势。二是效率优先。提高税收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税收政策导向不仅注重“量”的扩张,也注重“质”的提升。通过动态提高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技术门槛,并相应改进目录管理措施,更好发挥税收的激励作用,支持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三是体现公平。重点支持和鼓励大众消费。通过设置减免税额度政策,避免一些高档豪华车占用过多税收优惠资源。四是协同发力。在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同时,相关部门共同行动,形成政策合力,共促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