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拟审议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已按
规定将该议案资料提交给我们事前审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符合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各项条款的公平及合理性作了认真确认,
认为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欢政 金雪军 陆士敏
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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