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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真相揭秘 15年前彭宇案真相
2023-06-25 13:20:12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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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11年10月13日,两岁的小悦悦,在广东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辆车碾压。七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都装做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死亡,年仅两岁。

继“小悦悦事件”后,在河南驻马店,一名女子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多辆机动车路过,纷纷选择避让这位躺地的女子。来来往往的行人,无一人向前施以援救,直到该女子被再次碾压。

近年来,相同的事件,在不同的城市,重复地上演着。世态炎凉,人心冷漠,人们面对遇险者纷纷作壁上观,袖手旁观。“扶不起”,仿佛成了一个中国式的世纪难题。一边是良心上的谴责,一边是怕对方反咬一口,扶与不扶取决于内心的天秤偏向何方。世人将这种矛盾和纠结,都归于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以及法官王浩那句,“你没有撞人,凭什么要扶?”

2006年66岁的徐寿兰摔倒后,被24岁的彭宇扶起,助人为乐的彭宇却被诬陷遭遇索赔。此案一出,在全国引起轰动,甚至不断有人因此丧命。不过,时隔多年后,事情再次逆转,“彭宇案”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2006年11月20日9点30分左右,在南京市83路公交车水西门广场站,66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拎着保温瓶,急着跑向一辆乘客较少的83路公交。而市民彭宇就在前面那辆83路公交上,车进站后,后门打开,他第一个走出车门。徐寿兰,在行至彭宇所乘坐的那辆车,后门附近位置跌倒。急于转车的彭宇,随即将摔倒在地的徐寿兰扶起。

83路公交车水西门广场站

徐寿兰如何跌倒,她与彭宇是否相撞,没有任何第三方能够提供确凿证据。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在案发时也参与了部分救助。据陈老先生所言,他也没有看到徐老太是如何倒地,他只是看到彭宇上前帮忙后,自己也上前帮忙,并打电话通知徐老太的儿女过来,整个过程,大约半个小时。

彭宇将徐老太扶起,并送往医院,检查结果表明徐寿兰骨颈骨折,需要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诊断结果一出来,徐老太就朝彭宇索赔医疗费,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自己。徐老太的要求,遭到彭宇的拒绝。在各种调解失败后,徐老太在南京鼓楼区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彭宇称自己好心帮助一位老人,将她扶起并送往医院,还垫付了200元的医疗费,却被反咬一口。

2007年1月12日,徐寿兰将彭宇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指认是彭宇将自己撞伤,并索赔包括医疗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共计13.6万元。

同年4月26日,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审理,彭宇的妻子带其出庭,她并没有抓住彭宇做好事被冤枉这一点,但自始至终态度都很明确,“原告受伤非被告所致,不应该承担责任。”

一审的宣判结果是: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判决彭宇给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36元。虽然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徐寿兰的预期,但是她对这审判结果还算满意。

6月13日,鼓楼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二次审理,这次是彭宇本人出席答辩,他表示,“我下车的时候是与人撞了,但不是与原告相撞。”当问到彭宇是出于什么目的将徐寿兰扶起时,彭宇的回答是,“为了做点好事。”

做了好事反被诬告,彭宇对这个结果当然不满意。7月4日,彭宇主动联络一位网站论坛版主,他想借助媒体的力量,希望此事得到人们的关注。后来,这位版主将这一情况传给了南京十多家媒体和网站记者,随后,彭宇就此案发出了起诉。

2007年7月6日,此案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争议的焦点是,双方是否相撞。由于事发当日接处警的城中派出所对彭宇的询问笔录不慎丢失。在法庭上,该所便提交了由原告徐寿兰儿子在其母住院期间,接受警官询问时,用手机拍摄的一份原始笔录照片,以及据此誊写的材料。其中主要内容是彭宇陈述二人相撞时的情况。虽然该照片显示的内容,已经被当时做笔录的警官确认,但由于是来自于原告的儿子,因此受到彭宇及其旁听庭审的媒体记者质疑。

鉴于双方对审判结果没有达成一致,南京市中院介入了此案件的调查,并且在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查到了两份双方在事发当天的登记表。可是,在即将开庭之际,双方却突然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和解的内容是:彭宇一次性补偿徐寿兰一万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网络等)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和发表相关言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

彭宇

为什么一直坚持自己冤枉的彭宇突然撤诉?当时发现的那两份登记表上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双方会突然达成和解?这一案件的真相,以双方的保密协议,而不了了之。后来这一案件,也就被暂时搁置了。

该案件有一个很重要的纰漏,那就是,当时警方误丢了一份询问双方的笔录内容。而这份笔录,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正是这份重要材料的丢失,令“彭宇案”蒙上了层层迷雾。更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也有,那就是法官王浩那句经典判词:“你没有撞人,凭什么要扶?”

主审法官王浩

结果,一石惊起千层浪。

主审法官王浩,在工作上,出现了偏差和失误,因为人的认识能力有限。他也是抱着怜悯弱小的感情,却说出了不符合逻辑的话,结果被媒体不断地扩大。

随后,人们的关注点迅速转移,从案件是否是彭宇撞的,到铺天盖地报道为彭宇开脱,被触动情绪的人,很难保持理智,一时间,社会的矛头全都指向了法庭。

抛开彭宇究竟有没有撞这件事不说,就这个结论,就能影响很多人以后的选择了。在这种前提下,就是认定你有罪,你说你没有,你有什么证据?以此推论,好人难当,所以就彭宇案,法官王浩此言一出,很多人,在面对路人遭遇险境时,都选择了作壁上观,冷漠处之。大家都想着,“还敢做好事吗?我自己还是少管闲事吧。”

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就这样秘而不宣地达成了和解。第三次审判结束后,彭宇、徐寿兰,还有双方律师都一致保持了沉默,而法院、公安系统,也没有人再站出来发表观点。轰动全国的案子,就这样在法律层面上宣告结束,但是此案带来的影响,却并没有消失。由彭宇案引发的“某某地彭宇案”却愈演愈烈,彭宇案,成了一种社会现象。

2013年8月,徐寿兰病逝。2013年9月5日,徐寿兰的户籍被注销。

徐寿兰老太居住的小区,南京市邓府山村,原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区。这个小区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成为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小区41幢103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彭宇案当事人之一,徐寿兰老太就在这里居住。

据同住一个单元的邻居说起,“那些天,天天有很多人来找老太太……因为人很多,有时候按错门铃,吵死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邻居都没见过徐老太,都以为她搬走了。

审判结束后,徐寿兰的儿子也被撤职。在徐寿兰去世后,儿子也将父亲接走了。

而彭宇案的另一个当事人彭宇,也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事发后,因为官司,彭宇三个月没有上班,但是单位对其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后来,彭宇忙于应诉,无心工作,干脆从公司离职,结案后也换了手机,据说改名换姓,开始了新的生活。

彭宇案带给当事人的影响,我们无法确定,但是南京彭宇案,留给南京的,不仅仅是谈资,更多的是挥之不去的痛苦记忆,同时还有要不要做好人的纠结。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心情,一直潜伏在人心深处,潜伏在每一个南京人心中,甚至每一个国人心中。

挹江门司法所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对记者称。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本是一名法学硕士,彭宇案结案后,他被调走。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王浩被安排在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彭宇案中,不管结局如何,无一赢家。彭宇案后,有网友认为,判决结果至少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

彭宇曾经承认,下车时确实撞人了,对方是谁并没有明确表明。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表明撞的人不是徐寿兰。第三次庭审现场,原告提供了一份关于彭宇陈述与徐寿兰当时相撞情景的笔录照片。不过,由于警方失误,这份笔录丢失了。如果这份笔录没有丢失,那么,事情的走向会不会发生变化?

徐寿兰

疑点就在这里,笔录的警官,已经确认了彭宇撞人的事实,但所撞系何人?原来当时二审法官找到的两份登记表,上面是两人相撞的记录。

时隔多年,彭宇也承认了当年确实和徐寿兰发生过相撞。在证据面前,彭宇哑口无言。可是,一旦案件的真相被爆出,等待他的不仅是赔偿款,还有全国人民的谩骂。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为了少赔偿钱,彭宇决定与徐寿兰和解。

或许是警方失误,或许是人性自私使然。当年这个事件,已经朝着“好人蒙冤”的剧情发展了,而彭宇就是那个被冤枉的“好人”。也许,在当时媒体看来,“好人蒙冤”比“撞人该赔”更有看点,更能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在讯息发达的今天,真相往往没有“以讹传讹”来得快。而人们在遇到路人险境时,也都为自己的冷漠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有不少人坚信,彭宇就是因为施救而遭到了讹诈的假象。对于人性的善或恶,我们真的能够粗暴地给下结论吗?

案件爆发后,彭宇案迅速上了热搜,网上形成两种声音。一种是网友认为彭宇做好事被冤枉,因此选择相信彭宇;一种是老人摔倒了,要不要救助?

在彭宇案真相浮出水面之前,徐寿兰因为和彭宇签订的和解协议里的保密内容,人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舆论一边倒地偏向于彭宇。彭宇因此也成了被怜悯的对象,但是,却由一个人替彭宇背负了骂名。

保密协议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徐寿兰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正是因为人们不了解真相,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徐寿兰老太太。在签订和解协议以后,徐寿兰和其家人遭受的是万箭穿心,他们被骂得不得不搬家。人言可畏,众口铄金,面对网友无休止的攻击和骚扰,徐寿兰老人在痛苦和冤屈中离开了人世。

徐寿兰,明明是受害人,到死也不会明白,自己为何被撞倒,又为何被素不相识的人谩骂和攻击?当人们看到彭宇案时,早就将事情的真相抛到九霄云外,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跟风谩骂。舆论的力量有多可怕,言语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发言,却会对一个人带来致命伤。

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在结案后,被调离了岗位。“不是你撞的,你凭什么要扶?”,正是这样一句话,也断送了王浩的前程。工作上的一句失误,不断被媒体扩大,舆论也扑山倒海冲他而来。人们已经不在乎彭宇是否撞了徐寿兰, 他是自私隐瞒也好,是做事冤枉也罢,人们都不再在乎,而是把矛头都冲向了法官王浩那句话。

这些年来,又不断衍生出“某某(地)彭宇案”,人心变得冷漠,中国好像成了一个“扶不起”的国度。

是法官王浩的失误?还是彭宇的撒谎?还是徐寿兰的冤屈?王浩被调岗,彭宇也是改名换姓生活,徐寿兰在冤屈中死去。彭宇案,无一赢家。如此结局,令人痛心。

媒体为了追求流量,而枉顾了事实真相,或者当事人的人格尊严。而被媒体裹挟着的网友,也不分青红皂白地质疑、诽谤,甚至恶意侮辱,谩骂和歪曲事实,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和内心创伤,甚至陷入孤立无援的地步。彭宇曾经主动联络一位网站论坛版主,也越发明白舆论的力量有多可怕,这也导致他不敢说真话。

情感,是一把双刃剑。当人与人之间传递爱时,情感令人如沐春风,会让这个世界充满阳光;当人被仇恨裹挟着,会盲目,会失去理性,从而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而网络的发达,又会不断地扩大着这情感的两极。

法,是按照人的意志制定,并由人来具体实施。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人的认识能力局限,法的制定,不可能尽善尽美;法的实施,更会因人而异,出现偏差和失误。排斥感情因素,并不能保证司法人员执法的公正性。

就人类赖以延续发展,人性中所不可或缺的共同情感来说,情与法在本质精神上是一致的。如人的憎恨邪恶、痛恨暴虐、同情无辜、怜悯弱小等感情,不仅与法并无冲突,而且也是法所着力维护和弘扬的。有了这些美好的情感,法律不断的完善过程,也就是法律更合乎人情,更加顺乎民意。

主审法官王浩,由于人的局限性,工作上,出现了偏差和失误。他也是抱着怜悯弱小的感情,却说出了不符合逻辑思维的话,结果被媒体不断地扩大;网民们,又抱着憎恨邪恶的情感,被媒体引导着,盲目地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人是情感动物,法的存在,也是为了人类正义的情感,为了正义社会。希望媒体不要一味为了流量热点,而枉顾事实真相,不顾及当事人的尊严,来扭曲事实真相,或者是操纵人心,引致舆论走向扭曲。我们需要一个正义社会。

本文就为大家讲解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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