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部分研究报告底稿留存不全面……因为存在的前述三项问题,中信建投研报业务收到监管警示。
今年以来,券商研报业务合规风险屡屡暴露,多家券商因此吃罚单。
【资料图】
记者不完全梳理,年内至今,太平洋证券因5名分析师“无证上岗”、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等,被云南证监局处罚;国泰君安研究所固收首席分析师覃汉、研究所所长黄燕铭以及国泰君安证券均被出具警示函,事关国泰君安证券研报合规问题。
头部券商研报业务相继被罚
根据北京证监局6月19日披露,经查,中信建投证存在三项问题:一是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未规定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情况的跟踪监测制度,公司合规风控考核评价制度不够细化;二是个别研究报告的调研管理审批不符合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底稿留存不全面、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三是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引用信息与信息来源不一致。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况了违法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期,头部券商因研报问题被罚的,还有国泰君安。
上海证监局5月中旬发布公布三张罚单,事关国泰君安证券研报合规问题,国泰君安研究所固收首席分析师覃汉、研究所所长黄燕铭以及国泰君安证券均被出具警示函。
其中,该局发现国泰君安证券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的制度规定不完善,未建立有效的证券研究报告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未对某证券研究报告相关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称,黄燕铭作为公司研究所的所长,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覃汉作为该证券研究报告署名的证券分析师,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对其分别出具警示函。
年内券商研报罚单频出
记者关注到,年内,针对研报的处罚相继发布,券商研报合规性再被拷问。上月底,云南证监局出具的一纸罚单,揭开太平洋证券研报业务“五宗罪”。
据太平洋证券5月24日公告,因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抽查的个别研究报告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究报告数据计算有误”等违规行为,云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除公司被罚外,还有分析师个人被罚的情况。
5月18日,安徽证监局披露了对陈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由于其署名的一份研究报告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等情形。
安徽证监局日称,该局发现陈晓署名发布的研究报告《“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陈晓作为上述研究报告的署名分析师,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对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并未披露陈晓的工作单位等信息。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以姓名检索,目前在协会登记的姓名为“陈晓”的从业人员有超过20人,其中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的1人,来自华安证券。
针对券商研报发布的监管持续趋严。据第一财经此前报道,今年5月,监管部门向券商发布了《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这是监管部门于2022年开展的券商研报业务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
《通报》显示,经检查,发现存在三类典型问题,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
根据《通报》内容,后续相关违规机构和从业人员将被从严问责。同时,监管部门重申,券商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