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大
【资料图】
违规生产
销售未备案
不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德阳这家企业就敢卖给消费者
日前
德阳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
接到市民投诉
称市场上销售的本地一家企业
生产的“XX牌”抗抑菌制剂
涉嫌夸大功效
且其标签暗示具有治疗效果
执法支队执法人员
随即前往该企业调查取证
卫计监督执法部门供图
在该企业罐装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12支产品名为“藏苗痔疮TM宝肤康TM抑菌乳膏”的涉违规产品,并当即对这批产品进行了扣押。
经执法人员调查确认,该企业未备案生产“藏苗痔疮TM宝肤康TM抑菌乳膏”,未对该产品做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而上市销售。这些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 38598-2020)的相关规定。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市卫计监督执法支队正在完善相关证据,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抗(抑)菌制剂标签、说明书
禁止标注内容如下
↓↓↓
▶ 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
▶ 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
▶ 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
▶ 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消毒产品时,要认准“消”字号,仔细查看批准字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是否齐全,并严格遵循说明书使用。如遇疑似销售生产违法违规消毒产品,请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记者 | 张嵘 编辑 | 何娟
责编 | 汪巧 值班副总编辑 | 向彤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