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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财经丨律师面对面】近日,一段郑州大学设计院领导与员工争执的录音在网络引发热议。据媒体报道,录音中一名男性员工要求周末按照劳动法正常休息,但一位女性领导表示拒绝,并声称可以休息,但威胁会进一步给他降薪。8月6日,郑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回应称,有负责的老师在联系了解,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宅男财经采访时表示,企业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对于郑州大学设计院领导“不加班就降薪”的言论,是挑战法律和公众的底线,属于违法行为。
杨保全指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用,日常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杨保全称,在实践中部分公司未按要求执行,一方面是公司对于法律规则的漠视,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员工不敢或没有勇气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如果员工把公司强迫加班的不当言论以及加班记录留存好,前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就可以交由法律介入,妥善解决问题。(董湘依 余坤航 实习生:汤普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