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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财政投入及绩效监测机制的通知》,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引导各市(区)和省级部门进一步明确财政投入重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科学衡量绩效产出,加快推动秦创原建设由势向能转变。
《通知》明确,聚焦秦创原建设发展定位,按照《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要求开展监测,避免盲目扩大范围。为切实提升填报质量,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制定《秦创原建设财政投入及绩效监测口径说明》,从地域范围、政策范围、投入范围三个方面明确监测范围,从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企业培育、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园区建设、服务体系七个维度确定具体投入和绩效监测指标,确保标准清晰、数据真实。
《通知》要求,各市(区)和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协同力度,认真组织填报,详细梳理支持秦创原相关项目、资金和产出,原则上应于每季度末对当年相关数据进行更新上报,切实发挥投入监测“哨兵”和“雷达”作用,为秦创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苏怡)